環保局表示,環保署今年5月公告「二氧化碳、甲烷、氧化亞氮、氫氟碳化物、六氟化硫及全氟化碳為空氣污染物」,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訂定管理辦法及公告對象,優先推動溫室氣體申報法制作業。管理辦法規範業者溫室氣體排放量的計算方式、申報程序及內容,且一律採網路申報,並於每季先彙整相關數據,經盤查及查證作業後,於隔年八月底前完成排放量申報作業。
環保署為減少對中小型業者的衝擊,採分批循序漸進的管理方式,依業者行業別特性及排放規模,分別要求業者自102年及103年申報,公告管制對象約280家。第一批以能源密集度高及主要耗能產業等大排放源為主,臺南市有發電業、鋼鐵業、半導體業、薄膜電晶顯示器業等約47家業者應自明年開始申報。未依規定申報或違反管理辦法規定者,依違反空污法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。
環保局長張皇珍表示,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造成全球暖化及氣候變遷,衝擊生態環境,環保署已公告為空氣污染物,業者應提早因應,熟悉製程及計算污染源排放量,檢視廠內排放情況,設法將溫室氣體減量,朝向綠色產業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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